2013年河南郑州新密招聘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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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8月6日——2013年8月10日
报名地点:新密市培训考试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北大厅)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50名,职业学校教师20名,幼儿教师30名,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教师为全供事业编制,幼儿教师为自理事业编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普通高中教师50名,其中:语文教师6名、数学教师8名、英语教师6名,物理教师2名、化学教师1名、生物教师5名,政治教师5名、历史教师8名、地理教师5名,体育教师3名、计算机教师1名;职业学校教师20名,其中:音乐教师1名、钢琴教师1名,美术教师2名、舞蹈教师3名,服装工艺与制作教师2名、旅游教师1名、汽修教师3名、市场营销教师2名、雕塑教师1名、计算机教师3名(机电、电子方向)、规划教师1名;幼儿教师30名。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报考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2.普通高中教师面向郑州市(含县、市、区),经新密市教体局备案且在岗任教满2年的储备教师不受地区限制;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地区不限。
3.在我市服务的“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进社区、服务农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地区不限。
4.报考普通高中教师的,须具有2年以上普通高中的教学经验,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工作年限不限。
5.报考普通高中教师的,须为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已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受师范类院校限制,经新密市教体局备案且在岗任教满2年的储备教师第一学历为大专的,第二学历须为本科以上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报考职业学校教师的,音乐、钢琴和美术专业须具备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其他专业须具备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报考幼儿教师须具备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一致(或相近)。
6.报考普通高中、幼儿园和职业学校音乐、钢琴和美术教师,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报普通高中语文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音乐、钢琴和美术教师的,须具有相应岗位等级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教师的,须具备幼儿教育资格证。
8.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教师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取得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报考幼儿教师的,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后出生)。
9.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符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要求,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3.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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