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抚顺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6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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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8月14日至1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报名地点:抚顺市人才市场(地址:城东新区长城街新二中北门西侧)。
根据《2013年抚顺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抚人社发〔2013〕26号)精神,抚顺市教育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教师和工作人员68名(详见《2013年抚顺市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职位信息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要求,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含)之前。
5、报考者为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且本科阶段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专升本、网络教育、高中阶段为三校生的除外),年龄须为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者学历为本科的,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三本、专升本、网络教育、高中阶段为三校生的除外),年龄须为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2013年抚顺市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职位信息表》),各类资历需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均不在招聘范围内。
二、招聘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分为以下两类:A类岗位(招聘条件为本科及以上和大专及以上学历)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招聘,B类岗位(招聘条件为研究生学历及部分紧缺专业本科学历)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进行招聘。
A类岗位开考比例为2:1,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开考规定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