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抚顺新抚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2)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2。
2、笔试时间、地点在笔试准考证上明确.请考生于8月26日在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4、笔试结束后由区教育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从合格人员中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抚顺教育网(www.fsjyw.com.cn)向社会公示。
(四)面试
1、面试以说课形式进行,包括:竞聘感言、说课、基础知识测试(考生不得透露个人信息)。
2、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予聘用。
3、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从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考核工作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考核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可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抚顺教育网(www.fsjyw.com.cn)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对举报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举报人要实名举报),不予聘用;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对公示无问题或虽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和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政策咨询与监督
为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政策咨询与投诉、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024-58583728(新抚区教育局)
投诉举报:024-52862035(新抚区纪检监察部门)
024-52862086(新抚区人社局)
本公告由新抚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新抚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13年新抚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
新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抚区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