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2、根据资格审查的结果,统计各岗位应聘人数。各岗位招聘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如报名人数不达到笔试人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请示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意,也可进入面试程序。
3、在学院网站公布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4、资格审查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五、考试
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同意,并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一)笔试
1、笔试岗位: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的规定:“同一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的考试、考核方式必须一致,且应在公告中明确采取哪种方式。”,在2013年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中,岗位编号13-18号的岗位需进行笔试。
2、笔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公布。)
3、笔试科目:教师资格条例、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时事政治等知识。
4、笔试组织工作:笔试工作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笔试试题由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编写、印刷,并按规定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5、笔试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
(二)面试
1、按照招考岗位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面试名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在2013年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中,符合岗位编号1-12号的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3、对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经请示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及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意,也可进入面试程序。
4、面试工作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试题由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编写和印刷。每考场面试考官7人,严格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的规定组成。
5、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公布)。
6、在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即时宣布,并将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公布在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
(三)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核对象。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六、确定人选、体检、公示与聘用
(一)对经笔试、面试、考核的对象,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工作小组的考核意见,讨论确定录用人选。
(二)体检
拟聘人员须在学院指定的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三)公示和聘用
上述程序结束后将及时在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对拟聘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报主管部门核准,报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
七、聘用待遇
经公开招聘,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人员,工资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1、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2、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3、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具有真实单位、姓名的检举和申诉控告,人事部门、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核实查处。
4、违纪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2013年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doc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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