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葫芦岛市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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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13年8月26日——2013年8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新区劳动大厦右裙楼二楼)
为满足我市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葫芦岛市委组织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3年度葫芦岛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能够正常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2)2012年、2013年两届毕业生(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及渤海船舶职业学院部分岗位,以及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受此条件限制),以毕业证时间为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仅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3张,填写《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审查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领取笔试准考证。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本人必须亲自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
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的,将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1、报名时间
2013年8月26日——2013年8月30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新区劳动大厦右裙楼二楼)。
3、报名费用
每位考生收取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由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及公共基础知识。其中,职业能力测试与公共基础知识各占50%,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3年9月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葫芦岛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市广电大厦后身150米)。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考生笔试成绩可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nhld.lss.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