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崇左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238人公告(4)
2、加分办法。
(1)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笔试和面试环节均可按上述条件加分。
(2)笔试环节的加分加上笔试实考成绩构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带入面试成绩的计算。
(3)面试环节的加分加上面试当天实考成绩构成面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作为确定考核人员的依据。
3、不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笔试实考成绩与面试实考成绩分别作为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
(八)调剂(2013年12月10日前)。
面试结束确定所招聘岗位体检考核人选后,在县域内如存在因生源不足而没有按招聘计划开考的岗位,在征集考生同意调剂的前提下,县级卫生局可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进行调剂,并提出调剂方案,经县级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可根据面试总成绩顺位调剂考生到专业对口的岗位,以1:1的比例列入因生源不足没有开考岗位的预备人选,并在县级人社局网站、卫生局网站公示5天,如无异议后,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如没有专业对口的考生,或考生不愿意服从调剂的,则取消没有开考岗位的招聘计划。
(九)考核体检。
县级卫生局组织相关人员全面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合格者即进入体检程序。县级卫生局指定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应聘者进行体检。考核过程发现有违纪违法问题或体检不合格者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招聘单位和县级卫生局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册送县级人社局进行审核,县级人社局负责报设区市级人社局审批后,由设区市人社局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同时公示7个工作日。若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设区市人社局、卫生局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做法,统一下发同意拟聘人员名单的通知;招聘单位和县级卫生局、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期不得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公开招聘的卫生技术人员一经聘用,严格按照《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规定,在1个月内办好相关聘用手续。
六、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见计划表。
考试时间安排以此公告为准。
联系人:梁飞 联系电话:0771-7969230
附件:2013年度崇左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崇 左 市 卫 生 局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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