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省九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8名公告(2)
五、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3日8:00至10月25日17:00。
2、报名方式及网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http://0792.jxpta.com/)。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者需在九江人事考试网招考板上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者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内免冠一寸照片,报考者只能以本人一个居民身份证号报考一个部门的一个岗位。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审查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但笔试入围后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报考应认真核对自身条件与所报考岗位是否相符,如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负。应聘人员在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体检)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二是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三是应聘人员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4、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注册报名(经照片审核通过)后,于2013年10月23日8:00至10月26日17:00期间进行网上缴费,考试费50元/科。在规定时间内网络缴费成功者,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
5、网上改报:每个岗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由市人社部门审核为紧缺岗位可放宽到1:2)的比例,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可实行网上退费,改报时间另行登陆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江市人事考试网查询公告。
6、准考证打印:经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3年11月7日8:00时至11月8日17:00时在九江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六、笔试
1、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综合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教材),全部为客观题。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拟聘用职位要求的素质、能力和知识水平,分值100分。此科目为各岗位必考科目。
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教材、不公布题型)。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拟聘用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分值100分,详见岗位计划表。具体岗位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如下:
(1)报考医学类岗位的专业知识考试科目为相关医学专业知识(具体见岗位计划表)、护士类岗位的专业知识考试科目为《护理学》;
(2)其它岗位为岗位专业知识。
4、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遗失(过期)身份证者,必须在笔试考试前持贴有与报名表同底照片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
5、笔试成绩及拟入围人员公示:笔试成绩公示后,考生可登陆九江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拟入围人员的公告,考生可登陆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询。
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综合基础知识》统一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30分;《专业知识》统一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3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围面试(体检)资格。
6、面试岗位拟入围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相应的比例(招聘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3;6人到10人之间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5;11人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紧缺岗位1:2)按照笔试总成绩(加试专业的岗位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员名单。拟入围笔试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专业知识高者拟入围参加面试。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围参加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递补一次,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7、不面试岗位拟入围人员的确定:
如岗位计划表是否面试栏中明确为“否”时,则表明该岗位为不面试岗位,不参加面试,经笔试后直接拟入围体检。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不面试岗位体检拟入围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拟入围体检,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围体检。体检后因资格复审及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递补一次,(按照空额人数与递补人数相应的比例:岗位空额小于等于4人的按1:2、岗位空额大于4人的按1:1.5,确定进行资格审查的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后的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不予递补,体检后资格审查合格的所有人员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递补入围体检人员。递补后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再次产生的缺额,则相应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复审后递补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七、面试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各自入围面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统一规定。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简历、本人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选调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各县区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3)公示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5)递补面试人员: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及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递补一次,(按照空额人数与递补人数相应的比例:岗位空额小于等于4人的按1:2、岗位空额大于4人的按1:1.5,确定进行资格审查的递补人员),进行面试前的资格审查。面试前资格审查合格的所有人员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相应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等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的情况,则相应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削减或取消计划按照不足削减1个计划时不削减的原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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