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省九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8名公告(3)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3、面试内容及方式:
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总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生面试完后,可留在考场旁听报考岗位其他考生面试。
4、面试成绩的公布:每一面试场由7名考官组成,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名考官的评分平均值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每一面试场考生面试成绩,由该面试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宣布。
5、面试入围分数合格线: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导致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该岗位体检拟入围分数合格线不得低于本岗位所在考场的面试平均分或本考场其它岗位体检拟入围的最低分数线。
6、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总和计算。
不面试岗位笔试总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7、面试岗位体检拟入围人员的确定:
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拟入围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总成绩高者拟入围。因资格复审及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递补一次。
8、面试岗位拟入围人员公示:拟入围体检考生名单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无误后,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八、体检
1、面试后即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2、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3、体检后的资格复审:
(1)由各级人社部门对面试岗位经面试后、不面试岗位经笔试后确定的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统一资格复审。体检合格的考生携带本人简历、本人居民身份证、笔试(面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档案、计划生育证明(县级及以上计生部门开具)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等,在职选调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各县区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按岗位空额1:1的比例递补一次,经体检合格符合条件者拟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九、考核
考核由招聘单位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相关程序负责组织,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完成,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十、纪律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聘用和考选资格。对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市、县、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十一、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所有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规定到市人社部门备案。
十二、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参照公务员考录收费标准执行,即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面试费50元/科。
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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