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省九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8名公告
2013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西备考交流QQ群:186502481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3日8:00至10月25日17:00
为了适应我市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根据九府发〔2004〕16号和九人字〔2011〕54号文件的通知精神,九江市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结合实际,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2013年度下半年九江市市直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3名、庐山区等8县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表1。
三、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
1、招聘对象年龄要求为18周岁(含)至35周岁(含)。(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不受岗位年龄要求限制)。
报考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年龄计算:28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78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所有程序。
2、报考人员为大专及以下学历的须为江西户籍或江西生源,或者为江西省内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职位条件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限户籍和生源)。
江西户籍是指公告时已为江西户籍或原为江西户籍,江西生源是指在江西参加高考的考生。
3、符合拟报考职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级要达到职位要求。
专业分类按照《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试行)》(见附件2)执行。
4、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各县级人社部门签署同意的报考证明。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无计划外生育;
5、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工作经历。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条件栏要求的二年及以上工作(或本专业工作)经历,指2011年10月1日及以前毕业并从事工作(本专业工作)。全日制国家统招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9、招考职位要求限江西省统一招募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或西部志愿者报考的,是指由我省省级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即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这三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计算截止时间是2013年10月1日。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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