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省大连外国语大学招聘公告(2)
4、考核
学校成立专门的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专家担任。考核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业务能力、从师素质等方面。
5、体检
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6、公示与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后,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疑义人员学校将认真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大连外国语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xls
大连外国语大学
201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