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沈阳市直政府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92人公告(2)
三、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一)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二)考察。对遴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四、遴选程序
(一)现场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考生,直接到各遴选单位报名。
报名时间为11月6日9:00-12日17:00(其中9日、10日除外)。
报考人员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yhrss.gov.cn)上A4纸下载打印《沈阳市2013年市直政府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在所在单位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考人员持已填写的《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到所报考的遴选单位进行报名。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遴选单位经与市人社局协商,可降低比例。调整或取消的职位,由遴选单位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初审由遴选单位负责。各遴选单位根据公布的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经审核合格的,遴选单位在其《报名登记表》审核意见处签字盖章。
资格复审由市人社局负责。遴选单位将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的报名信息、证书原件材料等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审核。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考生在遴选期间(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遴选单位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
面试在市人社局统一指导下,由遴选单位具体实施。面试时间由各遴选单位确定并通知报考人员。各遴选单位应依据《沈阳市2013年市直政府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面试办法》制定本单位面试实施方案,并报市人社局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面试过程由市人社局及遴选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面试阶段各遴选单位可根据需要在面试前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根据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不低于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试题由遴选单位结合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命制。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多种形式。
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其中公开遴选单位以外的考官应占三分之一以上。面试考官应当挑选公道正派、理论素质高、熟悉公开遴选职位相关业务、具有干部测评相关经验的人员担任。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