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乡延津县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公告(2)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5日至12月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县政府院内东二楼)。
3、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等有关证件。对资格条件初审合格的人员,需提交《2013年延津县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报名表》(此表在相关网站上下载)一份(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附后)、考务费和信息采集费42元、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4、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该比例的,根据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名额。
5、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6、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公共基础知识,按7:3的比例出题,满分为100分。教育教学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新课程理论等内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延津县实际,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延津县任职2年以上且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在延津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条件者,最多加10分。在报名时须提交相应的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交县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大学生村干部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身份证号码、服务地、服务时间,目前是否在岗)等。
2013年12月12日至13日在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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