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乡延津县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公告(4)
四、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延津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发布。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实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招聘工作中,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受到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不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373-7691035(报名期间)、0373-7696626(报名时间以外);监督电话:0373-7696111。
延津县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领导小组
2013年11月26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