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省面向国内外引进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2)
四、优惠政策
1、对引进人员由用人单位给予不低于2万元的安家费,引进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本单位同条件、同岗位人员标准,特殊岗位实行特殊薪酬激励政策。
2、引进的院士每月生活补贴3000元,享受副省级干部医疗保健待遇,住房不低于150平方米,配备工作用车和工作助手。引进的“长江学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参照院士的生活补贴、住房和医疗保健待遇执行。引进的博士生导师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住房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
3、引进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单位编制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限制。博士后可直接确定为副高专业技术资格,已经具有副高资格的,根据资格条件可以破格申报正高职称。
4、在科研开发方面享受我省现行的优惠政策。申报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省科学技术奖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
5、在技术贸易、高新技术产品开发方面享受我省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
6、家属安置比照部队军官家属安置办法,由相关部门妥善安置,也可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协商解决。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通过电话或电邮及时垂询。
联系人:程朋
联系电话:0791—86386317,86386275(传真)
电子信箱:jx.y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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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jxhrss.gov.cn
江西大江网:http://www.jxnew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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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3年江西省面向国内外引进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目录
江西省引进优秀高层次
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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