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平顶山宝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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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3日—12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休息)
根据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和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详情.xlsx)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
2.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事业单位工作,能吃苦耐劳,有敬业精神;
3.具有平顶山户籍;
4.非在编在职的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年龄3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报职位的工作任务,服从组织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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