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平顶山宝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3人)(3)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出现考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体检费用由受检人负担),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选。如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总成绩排名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递补。招聘结果在宝丰政府信息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及待遇
新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实行人事代理,并全部实行聘用合同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纳入事业编制;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宝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人社局、财政局、监察局、编办负责同志组成。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宝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5-6515951
附件:宝丰县2013年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2013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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