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平顶山市体育局招聘教练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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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发【2005】第6号令)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平顶山市体育局事业编制空缺及岗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练员7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有编制、有岗位、有计划”的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招聘平顶山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教练员7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具有平顶山户籍的体育院校或普通院校体育系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可不受户籍限制。
三、招聘资格与条件
(一)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体育事业;
2.年龄在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现代体育理念、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训练经验,能胜任体育训练教学工作,自愿在教练员岗位工作5年以上;
4.身体健康,符合聘用岗位所规定的条件;
5.具备体育教练任职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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