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平顶山市卫生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3)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100分,面试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报考市中医院医学硕士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基本知识和公共基本知识,报考市疾控中心理化检验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本知识。
2.面试
按照笔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1:3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范围考生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前,进入面试范围应聘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原件到现场确认地点进行面试确认;2014年7月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含所学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时间的证明材料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就业协议书原件。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河南省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提交档案、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参加考核和政审。就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给予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五、聘用及待遇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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