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平顶山市卫生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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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及省、市文件精神,根据根据平顶山市卫生系统事业编制空缺及岗位需求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中医院医学硕士16名和市疾控中心理化检验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计划
市中医院医学硕士16名和市疾控中心理化检验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见附表1)。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拟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热爱医学事业,能胜任专业岗位工作,且自愿在此岗位工作五年以上;
3.市中医院医学硕士岗位年龄要求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市疾控中心理化检验岗位要求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态匀称,无残疾。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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