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西省招收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工作的通知(2)
三、严格规范录取
(一)生源条件
要求参加农村教师定向培养的生源条件为参加2014年中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热爱祖国,热爱教师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农村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定向农村师范生要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体检合格。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二)填报志愿
考生要按各设区市公布的师范定向招生计划和定向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考生必须是需求县(市)的生源。
(三)录取程序
中考对报名定向培养的考生单独设立考场,由设区市统一组织评卷。录取工作由省、市、县中招办共同组织。设区市负责对上线考生建立纸质档案。分设区市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省中招委认定后公布。为保证生源质量,培养院校要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对已填报志愿的定向生进行面试。对拟录取考生的资格要进行联审,并向社会公示。招生学校携已审核和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四)签字生效
录取工作结束,招生院校要将定向师范生的录取通知书、已经县(市)教育局、培养院校签字盖章的《协议书》(一式三份)一并寄送已录取的定向生。定向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在协议书签字后,录取通知书生效。
(五)入学复查
承担定向培养任务的院校要认真做好师范定向生入校后的复查工作,要将复查合格的录取名单送市、县教育、人事部门和省教育厅师资处备案,作为学生毕业后定向就业的依据。
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一)各市、县教育局,各招生院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要让广大考生和考生家长都了解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和报名录取程序,让更多的优秀中学毕业生踊跃报名参加定向培养。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招生院校要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加强对招生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考生报名后,各地要成 立由招生考试管理机构为主,有关部门参加的资格审查组,对考生的报名、录取资格进行审查。已录取的定向生,招生院校和需求县(市)要进行公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发现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三)培养院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教师培养课程方案和《江西省教师教育(专科)课程标准(试行)》(第一辑),结合农村学校实际,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认真组织教育教学,确保培养质量。
江西省教育厅
2014年1月20日
以上信息就是此次事业单开招考的全部资讯,有意报名者,可根据事业考试招考单位所发布的相关联系方式,对于考试报名时间,笔试时间,面试时间等疑问进行详细咨询,最终信息应以事业招考发布单位公布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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