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昭通市交通运输系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2)
(五)体检
拟录(聘)用人员的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
(六)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提出公开引进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照岗位招考条件进行审核后,办理录(聘)用手续。
公开引进人员录(聘)用手续办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前,新录(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要求
(一)凡已录用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故不到单位报到者,由公开引进单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已录聘用人员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开招聘及选调考试(服务期满3年的,可参加昭通市范围内的公务员招考),否则人社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公开引进工作人员在公开引进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引进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三)整个公开引进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引进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公开引进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用人单位在第一场招聘中已经招聘到初步拟聘人选的,该岗位在第二场招聘中不再进行招聘;用人单位在第一场招聘中未招聘到初步拟聘人选的,或在岗位还有空缺的情况下,则在第二场招聘中继续开展招聘;同时,考生在第一场招聘中未进入初步拟聘人选的,可参加第二场招聘。如所有拟招聘岗位在第一场已经全部招聘到初步拟聘人选,则第二场招聘工作取消。
(二)已参加各类就业考试的人员可以参加本次招聘,但对取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公务员考试拟录用资格的人员,本次招聘均不再录(聘)用。
(三)昭通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陈红,联系电话:0870—2226869。
(四)本通告由昭通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具体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昭通市2014年交通运输系统事业单位优秀紧缺人才引进简章.xls
昭通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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