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昭通市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指南(3)
(十)岗位调剂如何进行?
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数必须达到3:1,特殊岗位未达到3:1的经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需要签订最低3年的服务协议;艰苦边远乡镇(巧家县:红山、新店、东坪、炉房、茂租,永善县:水竹、马楠、码口、青胜,镇雄县:以古、杉树、花山、黑树、碗厂、盐源、坡头、花朗)的岗位可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但需要签订最低5年的服务协议,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可不签订最低5年的服务协议。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审批后可进行调整、归并;无法调整、归并的,取消招考计划。因岗位调剂后无法开考的考生退回考试费用。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十一)笔试结束后,能否申请查分?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客观题机器评卷的科目,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十二)资格复审需提供哪些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进行复审,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其余证明材料遗失可以补办,故必须提供原件。所有原件经审核后收取复印件。
烈士子女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民政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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