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昆明市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馆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简章由昆明市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馆负责解释。
十、监督电话: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63192326
昆明市规划局人事处:63189961
昆明市规划局监察室:63175666
昆明市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馆
201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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