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济南历城区教育系统招聘公告(100名)(3)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对弃权、体检不合格人员以及因各种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空缺,经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历城区教育局批准,可从其他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lcrsrc.gov.cn)和历城教育信息网 (www.lcjy.sd.cn)上公示,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发放《招聘通知书》。历城区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签订协议后,受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工作单位。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相应工资和福利。受聘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予以解聘。
八、考试交费、办理减免考试费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面试费70元,笔试费40元。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后,可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申请确认和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的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历城区教育局人事科
招聘咨询电话:0531-88066063 88115030
十、其他
1.有关重大事项均在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局网站下发通知,请各位应聘人员务必适时查询相关通知,同时保持电话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招聘现场报名地点周围交通道路狭窄拥挤,无停车场且无人看管车辆,请务必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附件1:2014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2:2014年济南市历城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历城区教育局
201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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