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农业大学公开招聘72名工作人员简章(3)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准考证上标明。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五)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六)笔试结束后,学校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应聘岗位所在部门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举报电话和所需携带的证件、证明及相关规定、要求等详细内容,提前5天在学校网站主页上另行公告。
(二)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凡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人数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紧缺急需的岗位,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适当放宽。
(三)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各一式二份),并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英语水平单等原件及各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向用人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须向用人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六)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我校在面试前5天,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身份证(或护照)、准考证等有关证件。
七、面试
(一)面试工作由内蒙古农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制定面试工作实施方案,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用的方式:校本部专任教师岗位为试讲(其中体育教师为试讲和技能测试),须汉语试讲;其他岗位为结构化面试,当日内,同一岗位必须使用同一试题,蒙汉两种语言自行选择,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面试环节不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
(四)凡不进行笔试的博士研究生岗位,面试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五)面试划定合格分数线7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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