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农业大学公开招聘72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的人员结构,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201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内人社发〔2014〕5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农业大学成立于1952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最早的本科高等学校,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院校之一,是一所以农为主,以草原畜牧业为优势和特色,具有农、工、理、经、管、文、教、法、艺等9个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具备培养高职高专、学士、硕士及博士的完整高等教育体系。学校现设有动物科学学院等22个院(部),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建设单位。学校有全日制在校生33873人,其中硕士和博士研究生2273人。建校60年来,共培养了各类人才10万余人,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特别是在自治区农、牧、林、水、草、乳、沙等行业中,多已成为领军人物和技术骨干。
学校现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3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6个省部级重点学科。有1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9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学位授权点涉及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7个学科门类。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现有教职工273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435人,具有硕士学位的653人。专任教师队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7.71%;教职工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979 人。现有博士生导师101人、硕士生导师402人。学校现有特聘院士10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资助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4人,国家、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5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6人,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17人,国家、自治区优秀留学回国人员15人次;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2人,中国青年女科学家1人;自治区“333人才工程”首席专家3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员17人,自治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111工程”一、二层次人员21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5人,自治区级教坛新秀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6人,列入自治区优秀学科带头人支持计划2人,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资助项目25人。
二、公开招聘计划
本年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2名。(蒙汉兼通岗位7名)。其中,校本部计划招聘45名(博士27名、硕士及以上18名);职业技术学院计划招聘27名(硕士及以上15名,本科及以上12名)。应聘人员需具备应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准入资格和技能等条件,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201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具有内蒙古户籍;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
3.不具有内蒙古常住户口、符合下列条例之一的人员可以应聘:
(1)户籍或档案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内蒙古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的内蒙古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除2014年应届毕业生外,以上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术型硕士以上研究生、科研院所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以上研究生、以及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职业技术学院的部分岗位招聘本科生)。应聘人员起点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应聘本科毕业生岗位的,获得双学位的应聘人员以第一学位为准;
(5)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2日至1996年7月12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以用人单位《岗位需求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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