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淄博博山区教师招聘95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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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博山区教育教学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2014年博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仪表端正。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0日后出生);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30日后出生)。
(三)具有所报考岗位所在学段相应级别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四)招聘范围: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淄博市常住户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除C类、D类岗位外,其余岗位专科学历限博山区常住户口)毕业生(含入学前从淄博市迁移户口,现未落户的淄博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
2、派遣期内(2012、2013年毕业和2014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由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我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此类考生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正在或曾在博山区服务;(2)具有博山区常住户口。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五)符合报考岗位(学科)所必需的身体条件及其它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学历等证书和材料。已经具有博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2014年博山区共招聘教师95名。其中,中职中小学教师85名,幼儿园教师10名。招聘岗位(学科)及有关要求,详见《2014年博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一览表》(附件1)、《2014年博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计划表》(附件2)。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实行考生本人现场报名。
考生按照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任教学科”报考,不能跨学科报考。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为“其他”学科的,按照毕业证所学专业报考(2014届还未发放毕业证的毕业生,按就业推荐书所学专业填报)。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学科),只填报学科,不填报学校,所报岗位(学科),报名确定后不得更改。
1、报名时间:
2014年7月30日-8月2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
淄博市博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
地址:博山区中心路西首112号(博山客运站乘50路公交车到房家庄站下车,东行100米路北即到)。
3、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书、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4年博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2014年博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派遣期内毕业生还需提交报到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学校还未发放毕业证和报到证的,须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学历、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内容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或就业推荐书。博山区和淄博市常住户口报名的须提交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正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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