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大同市招聘市直中、小学教师200名公告(2)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与资格初审一并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8月7日至8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大同市人才市场(大同市惠民里小区33号楼4号商铺)
3、报名方式
① 考生在招聘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并填写《大同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大同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电子版,报名初审时一并上交;
② 报名时须提供应聘者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其中2张粘在报名审查表上);
③ 报考职业教育音乐、舞蹈类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提供毕业证原件,如毕业证书所学专业没有明确标明方向的,须同时提供本人学籍档案;报名时无法提供本人学籍档案的,可提供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业成绩单,今后在审查考生档案时依据考生档案材料进一步认证专业方向,档案记载与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成绩单不符的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④ 按照省有关招聘考试收费标准,每名考生收取报名、考务费160元。
4、请考生务必坚持诚信报考,填写《大同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大同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的各项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特别是所学专业务必要与毕业证一致,在资格复审阶段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5、考生在通过资格初审、交费并录入电子信息后视为完成报名,在报名工作结束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6、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拟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报名人数不达计划3倍且急需紧缺的学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可适当放宽到2倍,并在招考中采取划定合格分数线的方式进行选拔。
报名人数不达竞争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计划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到其他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3个科目。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并按50%的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
2、笔试的具体安排,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并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试前公告。
3、笔试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选。对参加笔试并成绩有效的人数不达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
(三)资格复审
教学能力测试前,依据各种证件原件和有关材料,对进入教学能力测试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审查、确认。
1、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含就业或落实就业单位时已使用过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且档案在各级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构代理的提供档案托管部门证明,档案自带的提供本人档案。
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同时,须登陆大同市人社局网站,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注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中:
“大学生村官”由服务所在地乡(镇、街道)和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同时须另附由县(区)教育局、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盖章的审核意见及同意报考意见;
“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
“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户口簿(主页和本人户口信息页)、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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