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烟台招远市广播电视台招聘电视主持人公告(2)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对报名时恶意提供或填写虚假信息资料扰乱报名秩序的及伪造学历证件(证明)和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应聘人员需先下载《招远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电视主持人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照填写说明(附件3)将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后于2014年8月4日—— 2014年9月15日发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并将相关证件和材料(具体见下面所列)在2014年9月15日前邮寄到招远市广播电视台,考生因材料寄错地址或邮寄途中丢失等所造成的后果,招聘单位概不负责。在2014年9月15日前招聘单位未收到证明材料或收到的有关证明材料不齐的,视为报名无效。
(2)联系方式。山东省招远市温泉路100号招远市广播电视台;邮编:265400 联系人:栾志娟;电话:0535—8165828;电子邮箱:zytv8165828@163.com;
2、考务信息查询网址:http://www.zyld.gov.cn(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该网站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转,请登录备用网站:http://www.zhaoyuan.gov.cn(招远政务网)。
3、报名需提供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邮寄至招聘单位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3张(背面事先注明姓名)、个人作品DVD、近期全身彩色免冠照片1张、普通话等级证书、新一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学位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及本人简历。除此之外,定向、委培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及其隶属的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尚在服务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须提交服务单位及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证明信式样附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最迟于面试后二日内提供。
邮寄材料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普通话等级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等证书邮寄复印件或扫描件;户籍证明、照片、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等其他证明资料须经有关部门加盖公章后邮寄原件。
4、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结束后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者的年龄、学历等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最终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取消招考计划。经审查符合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在指定网站发布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名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发布名单时一并通知)填写亲笔签名的《应聘招远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缴纳考务费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面试每人每场7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时请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其中:城镇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交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确认和减免考务费用。
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随时登陆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关注查询相关信息,因考生原因未看到相关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⑴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为100分。主要包括法律常识、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思想品德等基础性知识。
⑵时间:2014年9月20日上午:9:00—10:30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