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烟台招远市广播电视台招聘电视主持人公告(4)
(四)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经招聘主管机关审查人事档案或有关材料后,符合本《招聘简章》规定的,在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招远市人力资源和和会保障局备案,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其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其中拟聘用人员是应届毕业生的,还须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如果不能如期毕业,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报到后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公示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也不再进行递补。凡在招聘过程中经查实有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以及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将由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招远市事业单位人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
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四、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登录“招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http://www.zyld.gov.cn)了解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本次聘用(考试)资格,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招远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以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zyld.gov.cn)发布的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
咨询电话: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5—8216837
招远市广播电视台 0535—816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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