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朝阳阳光工程招聘公告(500人)(2)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和聘用
笔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后,在“朝阳人事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困难家庭身份、考试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聘用,聘用期3年。
九、责任分工
1.招聘组织协调工作统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市监察局配合;
2.考试出题、判卷、成绩公示由市监察局牵头,市人社局配合,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统一出题判卷反馈成绩;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体检;
4.聘用协议和日常管理由市、县两级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劳动就业局)负责。
十、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招聘顺利进行,成立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工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郑淑云
副组长:郭喜春 王 戈
成 员:肖树理 宋兹庆 周红梅 韩占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具体负责招聘组织协调工作。
报名咨询电话:0421-2638175;0421-2638176;0421-2638155;15504217756;1514214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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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各县(市)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分解表.xls
2.2014年朝阳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