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丹东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976人)(3)
4、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开考比例为1:2) 招考岗位予以取消,并将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5、填写《报名表》和《准考证》中的岗位代码、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等内容时,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岗位代码、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不得漏填或错填。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要填写全称。岗位代码即为报考人员所报岗位的依据,如果报考人员填报的岗位代码与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不相符合的,按岗位代码认定。
6、报考人员查对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时,应依据《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4)。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的专业名称须与所要求的条件相符。
7、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组织及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