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包头五当召景区管委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3.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四)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市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公示后,最终拟聘用人员经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报批或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和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区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其他
1.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招考聘用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包头市石拐区政务综合门户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3.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472-8728182
监督举报电话: 0472-8728181
本方案由石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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