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潍坊高密事业单位招聘65名简章(4)
2、综合类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公安类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综合类考生对其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公安类考生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进行考核政审。
3、因故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可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职位选择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在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单位。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聘用待遇
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高密所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
三、其他事项
整个招聘工作由中共高密市委组织部、高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高密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化、透明化,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536—2128507
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mhrss.gov.cn
本《简章》由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 共 高 密 市 委 组 织 部
高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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