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潍坊高密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士兵(3)
5、资格复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须向招聘办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高密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士兵报名登记表》(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身份证、士兵(官)退出现役证、有关奖励材料、中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等相关证明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公示、聘用
(1)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可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3)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单位。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7、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事项
整个招聘工作由中共高密市委组织部、高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高密市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高密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化、透明化,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36—2128507
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mhrss.gov.cn
本《简章》由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 共 高 密 市 委 组 织 部
高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 密 市 民 政 局
2014年9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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