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辽宁省作家协会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五、有关说明
1、本次人才招聘面向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受理报名。
3、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期。
4、其他未尽事宜,按《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1、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省作协人事处:024-88501721、88501542
2、纪律监督电话:024-88550401
3、现场报名地点:辽宁省作家协会人事处(沈阳市大东区小北关街31号708室)
附件1:2014年辽宁省作家协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doc
辽宁省作家协会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