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大连交通大学招聘人员公告(3)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校园网人事处网站(rsc.djtu.edu.cn)上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 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报请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考核岗位在学校校园网人事处网站(rsc.djtu.edu.cn)进行公示;考试考核岗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其他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者,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者,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可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2、在公开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将被视为自动弃权。在招聘期间,应聘者所留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有效。
3、在公开招聘期间,请各位应聘者密切关注学校校园网人事处网站(rsc.djtu.edu.cn)的通知公告,所有关于公开招聘工作方面的相关事宜及详细解释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在报名期间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招聘咨询电话:0411-84107625(考核岗位);0411-84106236(考试考核岗位)。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1. 大连交通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考核岗位).xls
2.大连交通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考试考核岗位).xls
大连交通大学
二〇一四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