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莫旗招聘协警人员74名公告(2)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3日—2014年10月15日。 考生需按核定的岗位定向报名。
2、报名地点:莫旗人才交流中心(戍边广场南莫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二楼服务大厅)。
3、联系人:孟欣、苏辉
4、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士兵还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等;2014年协警招聘考试报名表2份(登录莫旗新闻网自行下载符合相关条件的报名表);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报名费20元、考务费100元。
四、考试形式和内容 考试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形式为笔试和体能测试,考试内容为高中语文知识及实事政治。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人社局,招聘考试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1、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试题、统一阅卷、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2、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和数量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
3、进入体能测试考生必须通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即淘汰,根据考生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旗人社局牵头,旗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4、笔试和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加分确定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5、考生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无法录取时,需加试(笔试)确定人选。
五、考试和成绩公布
(一)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加分:四少民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蒙古族)考生在总成绩上加2.5分。
六、体检
体检。笔试和体能测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体能测试合格),按照招聘人数据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发[2007]25号)标准,在指定医院由招聘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衣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述各项结果产生拟聘用人员。即:根据总成绩、体能测试、体检结果,择优按照岗位人数1:1的比例产生拟聘用人员,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对拟聘用人员的相关信息在莫旗新闻网、莫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同时公布莫旗监察局、莫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过期举报不予受理。
2、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在招聘期间弄虚作假和公示期间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体能测试、体检通过人员中)依次递补。
3、聘用后待遇,聘用后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需签定劳动合同,月工资标准为1200元(每年按旗聘标准进行调整),并缴纳“五险”(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资“五险”中单位缴纳部分由旗财政承担,“五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八、纪律问题
1、加强考务工作。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坚决杜绝和防止把关不严的现象,真正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品行端正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我旗协警队伍中。对于违反组织纪律、搞不正之风、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报有关部门给予处理。
2、在考场内作弊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且两年内不得报考莫旗公开招聘的任何考试。
3、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以及可能出现的情况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咨询电话:4625619
举报电话:4626183、4625601
本简章由莫旗公开招聘协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莫旗公开招聘协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莫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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