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事业荣昌县招聘5名陶瓷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3)
五、考核方式
由考核工作小组对确定的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现场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考核中形成竞争的岗位,采用量化计分方式,分值为100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等额),通过票决方式,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由荣昌县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管理中心与考生签定就业临时协议书。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报考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荣昌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经考核工作小组研究同意,其缺额在报考该岗位考核合格考生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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