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事业荣昌县招聘5名陶瓷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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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陶瓷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 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专业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 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单位为荣昌县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管理中心,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陶瓷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5名。具体岗位详见《荣昌县2014年考核招聘陶瓷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 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本次考核招聘条件的人员。以下人员不属于考核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荣昌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 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一览表》规定的学历学位等要求(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且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截止2014年10月9日)。
(三)其他要求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考核招聘人员须在我县服务5年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须服务2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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