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事业荣昌县招聘5名陶瓷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4)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同时,有工作经历的考生应于考察时提供劳动合同、人事代理合同、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经考核工作小组研究同意,其缺额在报考该岗位考核合格考生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拟聘单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荣昌县教委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2014年荣昌县考核招聘陶瓷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荣昌县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待更新)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