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海警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公告(2)
2、学业条件: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成绩总评良好以上。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必须按时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3、年龄条件:接收的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分别在22、24、29、34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以下。工作急需的博士研究生和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4、身体条件: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男生身高不低于1.62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双眼裸视力,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毕业生不低于4.6,拟补充到技术岗位的不低于4.3。
5、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学生会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公安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优先接收。
接收程序
接收对象必须通过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和考核。其内容及程序是:
1、个人报名:截止2014年11月25日,符合招收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登录(http://www.chinahjzs.net/)中国海警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网,在报名时限内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同时,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诚信保证书》,附本人近照(1寸、2寸蓝底免冠正面照片各2张,背面用铅笔注明院校、姓名)及个人自荐材料、身份证、学生证、成绩表、学籍证明、各类获奖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或院系印章),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寄送或由毕业生本人以特快专递形式寄送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江东路1239号上海市海警总队政工组,邮编:200137,联系人:林伟峰干事、甘露干事,联系电话:021-58300723或58645588,邮箱地址:34892024@qq.com 。
2、资格审查:根据个人报名材料,对毕业院校性质、所学专业类别、学历层次、年龄、性别比例、地区分布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和合理筛选。
资格审查于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情况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不再另行告知。未通过者,自荐材料恕不退还。
3、知识能力统一考试:统一进行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科技知识、公文写作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等方面的考试。
4、参加面试:通过面对面问询、交谈、了解接收对象的入伍动机,了解接收对象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和应变能力,了解接收对象的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
5、身体检查:由接收单位指定的医院组织实施,实行主检医生负责制。
6、体能测试:主要测试接收对象的体质体魄和身体协调能力,作为能否适应部队工作的依据。测试项目:中长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内、女生 800米在6分钟内为合格)、立定跳远(男生1.7米、女生1.6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男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仰卧起坐(女生,每分钟20 个以上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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