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8人公告(2)
5、笔试结束后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急需的紧缺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确定并于2014年12月11日公布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五、资格审查
2014年12月15日9:00至16日17:00到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1份(须网上报名后打印)、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2月16日在上述网站公布递补资格审查考生名单。递补资格审查考生于12月18日到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310室)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若招聘岗位未达到1:3开考比例(急需的紧缺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2014年12月19日在上述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六、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急需的紧缺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除岗位表中注明面试方式外,其他均为结构化面试。
3、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考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现实表现情况考核。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招聘人选均通过十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九、此次考试所有考务信息均由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bsyrss.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十、本公告由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19-8654933
举报电话: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0719-86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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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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