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海警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45人(2)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专升本以及未获得学位的本科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9)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含特招)的毕业生。
三、接收计划
法学8人:法学、治安学、侦查学;
文学5人:英语、日语、新闻学;
理学1人:心理学;
工学28人:电气工程及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
医学2人:临床医学;
管理学1人:会计学。
其中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可接收大学专科应届毕业生,其余专业均接收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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