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2)
(四)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方式内容、时间及地点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需确保通讯手段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无法通知的,视为自放弃。
技能测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拨打报考单位联系电话查询成绩。
(四)体检
由省农委会同用人单位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技能测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将进行第二轮技能测试。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考核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公示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一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无疑义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义人员,用人单位要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4--23448817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33号)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