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南岸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3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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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重庆南岸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36人公告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
5.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4年12月8日)。
7.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9.须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三)其他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应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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