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事业单位选聘4人公告(3)
(二)面试
面试人员按1:3的比例,根据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若选聘职位名额与参加笔试人数比例小于1:3的,则面试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2。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参加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于2014年12月24日(星期三)在重庆经开区官网(http://www.cqjkq.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参加面试考生于2014年12月25日(星期四),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到重庆经开区组织部(人事局)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40元/人。
参加面试考生应于面试当日上午08:30前到达考点指定候考室,逾时未到候考室者视为弃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于2014年12月29日(星期一)重庆经开区官网(http://www.cqjkq.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五、体检
参加体检考生按拟选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笔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面试一场,加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于2014年12月29日(星期一)在重庆经开区官网(http://www. cqjkq.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 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支付。
选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经开区组织部(人事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进入面试且合格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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