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雁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1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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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雁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15人公告
为全面推行素质教育,进一步充实我区教师队伍,促进城乡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关于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核准备案制度的通知》(衡人社发[2011]57号)精神,结合我区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9名,幼儿园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及计划
(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9名,招聘岗位及计划情况如下:
招聘岗位 | 小学语文 | 小学数学 | 小学英语 | 小学体育 | 初中化学 | 小学计算机 | 合计 |
招聘计划 | 2 | 2 | 1 | 2 | 1 | 1 | 9 |
(二)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6名。
三、招聘范围
招聘中小学教师范围:面向衡阳市各县(市)、区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
招聘幼儿园教师范围:面向全社会。
四、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二)年龄要求:
1.中小学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工作连续5周年以上且现仍在教学岗位的教师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要求:
初中教师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幼儿教师专业为学前教育、美术学、音乐学、舞蹈学、教育管理,具有教师资格证。
(四)其他要求:
1.中小学教师:具有岗位计划所需的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所申报学科与所学专业、所教学科相同或相近。须有5年及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和近五年(2009年-2013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全国优秀教师、省优秀教师、省级特级教师、省骨干教师、省级劳模;省级以上教育科研研究成果奖;市级优秀教师、十佳教师;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市级骨干教师;市级以上课堂教学现场比赛(含说课比赛)一等奖获得者;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县级骨干教师。
2.幼儿园教师: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具有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幼儿园工作经历;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实践操作能力。
(五)分配去向:所有招聘人员由区教育文化体育局调剂安排分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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