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雁峰区事业单位招聘17人公告(2)
5、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提供近期正面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并进行现场摄像。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200元/人。
注意事项:
①报名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②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③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携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缴费票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统一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4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截止到12月26日下午5:30)。
(三)资格复审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雁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后发放准考证。 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3:1以上方可开考,如低于3:1,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后,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1)对没有专业要求的岗位(详见附表1),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2)对有专业或从业资质要求的岗位(详见附表1),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科目内容占30%,专业科目内容占70%;(3)对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表1),考试内容为对应的专业知识。
2、面试,总分为100分。(1)医卫人员采取操作考试的方法进行;(2)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按照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入围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参加面试。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体检考察
按体检对象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规定执行。体检地点待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雁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就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进行全面考察。
凡不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六)公示、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雁峰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拟录用人员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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