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铁岭市中心医院招聘40人公告(2)
(二)面试
面试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1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为面试人选。招聘博士学位的岗位,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考察程序,如报名人数多于招聘数增设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以现场答辩方式测试应试者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主要考察专业素质,以及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届时将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按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由铁岭市委组织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因考察、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五、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铁岭市委组织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由市卫生局通知招聘单位报送人员相关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被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铁岭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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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铁岭市卫生局
2014年12月12日